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中国从2003年起全面实行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师已被列入全国统一考试项目,武汉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培训中心是华中地区唯一专注于人力资源培训的高校品牌,2004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开展人力资源师培训,学员全国统一考试通过率一直居全省前列,现已成为湖北省最大、最权威的人力资源师培训机构。 一、考试简介 1、考试级别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助理人力资源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2、证 书 凡考核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上可查询,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证件,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 3、报考资料 (1)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 (2)一寸彩色照片4张,两寸彩色照片2张,底色不限; (3)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原件备查; (4)二级和一级考生须准备3000 字左右工作相关论文一篇(一式两份)、1500字的工作总结格式。 4、考试时间: 5月22日(高级人力资源师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教材 级别 | 书名 | 出版社 | 费用(元) | 总费用(元) |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国家三级)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基础知识 | 2007年2月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第二版 | 20.00 | 52.00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三级 | 2007年2月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第二版 | 32.00 | 人力资源管理师 (国家二级)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基础知识 | 2007年2月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第二版 | 20.00 | 65.00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二级 | 2007年2月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第二版 | 45.00 | 以上教材可为学员代购,三级两本40元、二级两本50元。 也可在当当网上购买,三级两本42.6元、二级两本55.3元(货到付款包邮) 三、课程安排 1、课程设置 系统专业知识课 | 考试权重 | 课时 | 实战技巧提升课 | 课时 | 二级 | 三级 | 公共课 | 《职业道德》和《法律手册》 | 5% | 10% | 8 | 《招聘与面试技巧》 | 4 | 《基础知识》 | 8 | 《企业绩效管理实务》 | 4 | 专业课 | 《企业人力资源规划》 | 17.5% | 15% | 4 | 《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 4 | 《招聘与配置》 | 15% | 17.5% | 4 | 《打造高效执行力》 | 4 | 《培训与开发》 | 15% | 15% | 4 | 《职场减压与情绪管理》 | 4 | 《绩效管理》 | 15% | 12.5% | 4 | 《新员工培训体系设计》 | 4 | 《薪酬管理》 | 17.5% | 15% | 4 | 《人力资源管理基础实务》 | 4 | 《劳动关系管理》 | 15% | 15% | 4 | 实战演练 | 4 | 考前串讲 | | | 16 | 其它 | 8 | | 总计 | 100% | 100% | 56 | | 40 |
2、上课地点:武汉大学。其它教学点上课地点可来电咨询,以网站上课通知为准。 3、上课时间:上课时间全部安排在周末,每次半天或一天,具体上课时间和地点均以武大网站(chrmr.whu.edu.cn)通知为准。 四、培训师资 课程师资由中心主任,湖北省人力资源学会会长关培兰教授牵头,以武汉大学及全国重点高校人力资源讲师为主,配合知名企业人力资源总监和企业高管。
五、申报条件 1、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下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业证书。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1年以上,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 2、人力资源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下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1)取得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5)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6)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六、收费标准(含培训费、串讲费、阅卷评审费、鉴定考核费、论文评审费、证书费) 全程班:三级:1280元;二级:1580元;一级:2100元。 冲刺班:三级:480元;二级:580元。
|